(文 号:海行规发〔2012〕4号)
一、基本信息
1. 事项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申请在京入户 2. 实施编码:070098200111000000000000002888X100 3. 实施机关:市公安局 4. 实施主体:市公安局 5.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6. 服务对象:自然人 7. 咨询电话:(010)87680101 8. 预约办理:无 9. 监督电话:(010)87680033 10. 是否收费:不收费 11.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12. 法定办结时限:无 13. 办件类型:即办件 14.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15.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16. 承诺办结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17.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18.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19. 支持物流快递:否 20. 网上支付:无 21.中介服务:无 22.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23. 数量限制:无 24. 行使层级:市级 25. 通办范围:无 26. 联办机构:无 27. 运行系统:市级部门 28. 权限划分:无 29. 行使内容:本级办理 30. 办理方式:自办件 31. 申报途径:网上申报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1.办理步骤:受理 2.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3.审查标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 4.办理结果: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理由
(二)办理环节 1.办理步骤:决定 2.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3.审查标准: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4.办理结果:审核通过,立即办理。
(三)颁证与送达 1.办理步骤:发证 2.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3.结果名称: (1)入户通知单结果样本 (2)准予迁入证明结果样本 4.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三、申请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无
(二)《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原件1份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无
(三)硕士以上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作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的提供本人在国内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不限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硕士以上学位认证
(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无
(五)《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无
(六)进京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户口为外省市集体户的提供首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1.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2.数量要求:不限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无
(七)进京落户地址情况 1.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2.数量要求:不限 3.介质要求:纸质 4.其他要求:如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情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如迁入在京直系亲属户内须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立户的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请材料总要求可在办理前先在http://www.bjgaj.gov.cn/apps/hksxcx/查询)
四、结果名称
(一)入户通知单结果
(二)准予迁入证明结果
发布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室
咨询电话:(010)876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