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中汲取成长的力量——“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10年述评

时间:

2022-07-05

发布者: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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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中汲取成长的力量——“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10年述评

十年磨砺奋进,十年铸就辉煌。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中央财政项目)评估工作日前圆满完成,这标志着中央财政项目成功实施10周年。2012年至2021年,在财政部支持与推动下,中央财政项目累计实施3546个,投入资金27.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5.88亿元,直接服务人数超1283万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成效。

一项导向鲜明的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在调研论证、建章立制的基础上,2012年,财政部和民政部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助资金,民政部具体组织实施,给予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一定资金资助,支持他们开展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立足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和财政供给制度改革,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为载体,以服务特殊群体为切入点,以优化供给方式、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在项目类型上,具体设置ABCD四类,其中A类是发展示范项目,重点资助西部地区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等,支持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增强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能力;B类是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重点资助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C类是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重点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围绕特殊群体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理念和方法开展专业服务;D类是人员培训示范项目,重点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

关于申报资格,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工作队伍、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经验以及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得到地方财政、社会资金以及机构自有资金配套投入的项目将优先获得立项。

中央财政项目对社会组织而言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旨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服务社会的活动,在服务中汲取向上向善健康发展的力量;中央财政项目对地方各级政府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旨在鼓励地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更好培育服务发展大局的社会力量。

扎实推动项目落实落地落细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一直广受关注,各地社会组织踊跃报名,仅第一年就收到2万余份项目申报书,最终立项377个,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94亿元,撬动地方配套资金3.03亿元,合计资金额达到4.97亿元。

为做好中央财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民政部成立了中央财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项目办第一时间制订了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办法、管理办法、审计工作方案、财务管理指引、中期报告书、末期报告书、评估调查问卷等一系列管理和指引文件。同时,项目办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评审、审计、评估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则负责对本地区逐级申报上来的项目评审、上报工作,并监督指导本区域的项目实施。

“从项目申报到指导实施、监督评估,每一步都有清晰的工作指引。”

“项目办给大家创建了微信群、QQ群、会计事务所咨询群,开通了热线服务电话,有问题随时可以交流。”

“服务反馈使用了信息化手段,项目中期、末期报告采用线上填写,提高了沟通效率。”

在历年项目评估中,立项单位对项目办的工作均表示满意。以2021年为例,立项单位对申报审批、执行指导、资金管理、监督和评估五大关键管理环节给出的“满意”好评率分别达到95.42%、95.42%、97.71%、98.47%和97.71%,95.09%的立项单位认为项目评审过程公平,97.66%的立项单位认为中央财政项目运行透明。

中央财政项目的导向作用、引领作用,需要通过宣传推广,才能充分发挥到位。项目办鼓励立项单位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项目实施过程,为各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让全社会关注、了解、支持社会组织。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等国家及地方主流媒体上累计宣传45.55万次,对于扩大项目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不辜负社会组织的参与热情,我们努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制度规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成果运用到位,以保证中央财政项目运行高效、公开、透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总结道。

效应一:见证“种子”的力量

中央财政资金相当于“种子”资金。10年持续发力,“种子”释放出巨大的力量。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切实带动了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重视、关注和回应,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资源、政策、舆论等支持,形成了各方面纷纷为社会组织搭平台、强服务、优环境的良好局面。2016年,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7.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为15.88亿元,撬动地方财政、社会筹集以及机构自有等方面资金共计11.18亿元。

——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为社会组织吸引来不容小觑的综合性资源。以2018年为例,共协调1.2万余名志愿者、12.4万平方米免费或优惠办公场地、855.4万元捐赠物资以及专家、媒体、技术等资源,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源支持。

——10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办法。广东2012年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等文件,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社会服务打开了政策通道。陕西从2013年开始,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获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湖南2014年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明确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2015年从省级福彩公益金列支5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安徽多措并举,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发展“输血”。天津从2015年开始设立“社区专项公益补助资金”,专门用于开展公益创投活动。

就这样,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种子”的作用,各地逐步构建起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环境。

效应二:高效服务于民生

服务民生保障是中央财政项目一以贯之的主题。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累计实施3546个,其中A类1313个、B类919个、C类925个、D类389个。通过项目实施,有1283万人直接受益,惠及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青少年、灾区群众、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项目经费支出中用于服务这些群体的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至2021年已达到89.37%。

中央财政项目受益人还包括这些群体所在家庭、社区甚至更大范围的间接受益人群。以2020年为例,126个项目中,直接受益80.67万人次,间接受益253.75万人次。可以说,中央财政项目不仅改变了直接受益人的生活,还间接增进了一群人的福祉。

安徽省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实施的“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救助”项目,为100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手术治疗,患者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从此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结婚、工作和生活。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慧听言语康复中心的“聋健合一”康复项目,帮助广天于、广星双胞胎兄弟2015年8月考入中国残疾人艺术团附属学校。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甘泉公益专项基金”扶贫项目,2014-2016年连续三年为贵州、云南、陕西项目实施地的1180户、4580名村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饮水问题。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妇女发展协会(2021年变更为西乡县农村互助发展协会)开展的“贫困妇女技能培训及脱贫致富”项目,为25个村开展技能培训,让70%以上的贫困妇女掌握了一门实用技术,从单一的农业生产发展为多种经营;向贫困妇女发放贷款,让80%以上妇女平均每年纯收入增长4000元左右,这些妇女不再外出打工,让家里的老人和儿童得到照护。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中国社区暖心工程”,在社区层面搭建“三社联动”平台,目前落地99个城市,与各地共建236家社区服务站,每年惠及6万余名老人,成为各地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有力抓手。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2020年“三区三州”大骨节病项目,不仅资助患者治病,还开展“师带徒”,对当地医务人员进行一对一的业务提升帮扶,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培养了一支“带不走”的医疗工作队,帮当地培养高质量的医疗骨干人才,增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效应三:助力国家重大战略

10年来,紧紧围绕“国之大者”与“民之关切”,中央财政项目资助领域从最初的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受灾群众救助四个领域拓展到脱贫攻坚、儿童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关爱等领域。充分发挥项目在决战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中的作用,是中央财政项目的一大特色。

2012年立项之初,中央财政项目就向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西部地区大幅度倾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10年里,西部地区平均每年立项231个,占比达64.70;平均每年支出经费为9547.75万元,占比达61.54%。2019年,中央财政项目向西部地区倾斜幅度最大,立项占比达82.30%;支出经费占比达89.79%。

从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项目的资助重点随之做出调整。当年受益人涉未成年人保护与监护占48.34%,困境儿童、农村留守、残疾、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群体占47.70%,孤儿占0.46%,农村留守妇女占2.81%,志愿者、儿童工作者与教师等其他利益相关人员占0.69%。

“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关于‘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2022年2月,民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这为中央财政项目指明了下一步努力方向。”项目办负责人介绍说。

效应四:贴近群众精准立项

10年间,中央财政项目服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左右。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关键在于各个项目单位在立项调查阶段真正做到了问需于民。

如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2017年申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时,为了解服务对象情况,专门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涉及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关系、社会支持网络、精神状况等重要信息,共有5000名老人参与,占当地老人总数64.10%。由于调研扎实,项目设计合理、接地气,基金会毫无悬念获批立项。

2020年湖北省黄冈市静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团风县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时,为掌握一手情况,派出工作组对团风县10个乡镇的1127名在册困境儿童进行了细致的入村入户走访摸排,详细地了解每个对象的基本信息、困境情况、健康状况等,最终顺利通过审批获得立项。

中央财政项目力求项目方案贴近群众、贴近实践、贴近需求,以实现精准立项。如,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和黄冈市静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前期调查,做好项目准备工作。此外,一些项目单位还基于受益对象申请情况、当地政府或社区实际工作需求等设计项目方案。

效应五:社会组织健康成长

通过中央财政项目的实施,社会组织能力不断提升。

在中央财政项目10年推动下,年均95.45%的立项单位认为自身能力大幅度提升。2021年相关调查显示,93.60%的立项单位认为自身专业服务能力提升了,96.80%的立项单位认为资源动员和整合能力提升了,90.40%的立项单位认为项目管理能力提升了,93.50%的立项单位认为政策倡导能力提升了。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学会为例,在2012年承接A类发展示范项目之前,不仅办公设备陈旧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更是没有做过超10万元的项目,缺乏大型项目管理经验。在中央财政30万元资金支持下,不但购买了办公设备,完善了学会的网络服务平台,还通过项目执行掌握了管理、运营大额资金项目的专业知识,提升了服务社会的能力。

中央财政项目还鼓励社会组织多渠道筹资。2017年,四川协力公益发展中心“绘本去哪里了”留守儿童关爱示范项目获得立项,负责人说,“我们非常珍惜这次机会,打算把它做成一个长期项目。为了获取更多经费保障,今年第一次尝试网络筹款,在腾讯‘99公益日’第一天上线就筹到50万元,效果非常好。”

“中央财政项目从调研、筛选、申报、制定行动方案和组织实施极大地考验了立项单位的能力。从计划、预决算、进度、执行、反馈、评估、宣传、汇报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民政部项目办的要求操作,经过一轮系统的‘洗礼’,绿荫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规范的运作程序。”广西绿荫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提高,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是自身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升,这离不开D类培训项目的“神助攻”,该类项目每年的满意率均在90%以上。

“通过D类培训项目,让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人员、财务工作者和骨干员工等全面掌握了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等,为各方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提高了从业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做出重要贡献。”河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秘书长王中秋说。

中央财政项目对社会组织的促进还体现在影响力、知晓度、信誉、运作效率、内部制度完善、硬件条件改善等诸多方面。随着立项单位越来越熟练地组织实施中央财政项目,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逐渐得到了各方认可,并成为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承接者。

一次意义深远的实践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运行10年来,中央财政项目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心血与汗水、共识与期盼,已成为社会治理领域服务民生、惠及基层的品牌工程。项目在更多集聚资源、更好服务社会的同时,拓宽了社会组织发展路径,提升了社会组织发展能力,推动广大社会组织更加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行稳致远、服务大局。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从整体效果看,中央财政项目的特点是:项目总量大、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资助方向明、项目持续性高、人民获得感强,政策供给有效、资金保障有力、舆论宣传有为,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群众需求的成效十分明显。

从中央财政项目10年组织实施工作中,社会组织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收获了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一个最基本的共识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需引导其在实践中增强服务本领,在服务中提高能力水平。

对社会组织来说,一个宝贵的经验是:必须找准功能定位,提高自身本领,在服务社会民生中发展壮大自己。一方面,社会组织要以关注民生、为国分忧、为民解困为己任,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开展活动,并将之化为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必须要强化能力建设,与国家战略同频,与人民需要共振,与新时代同发展。

对登记管理机关来说,要想把社会组织建设成为一支始终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对社会有益的力量,必须做到“两手”齐抓。一手抓引导、培育、扶持,一手抓管理、监督、检查,才能更好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风帆正劲,未来可期。在新征程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将会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方式向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道路会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