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项目立项包括五个基本程序: 项目收集和初审、项目论证和评估、项目立项和备案、项目决策和签订责任书。
二、项目收集和初审:通过协同创新研究院院信息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初审工作在平台进行,公开透明,根据初审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项目论证和评估:协同创新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召开重大项目评估会议,对重大项目进行论证评估。
四、项目立项和备案:经评估审核通过,报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确定项目立项,在协同创新研究院进行重大项目备案,向项目申请方下发项目立项批复。
五、项目决策和签订责任书:项目申请方签订责任书,项目开展中,协同创新研究院对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项目申请方共同决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