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重申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成员,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代表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对外签署协议、开展对外合作;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代表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参观、考察、调研;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代表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在会议、论坛、讲座等活动上讲话、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接受采访;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代表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对外作出承诺、表明态度;从事上述活动,需经理事会(理事会休会期间,需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并获得理事长授权。如未经批准和授权,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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