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新政速递|《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企纾困 稳经济的若干举措》

时间:

2022-11-09

来源: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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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受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增加。为此,中央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密集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更好地服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助力留学人员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即日起开设“惠企新政速递”专栏,定期推送惠企纾困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将中央及各地相关政府机构出台的惠企政策送到留学人员企业,将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送到留学人员身边。欢迎各地留学人员企业,在落实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或成功经验反馈给我会。我会将认真研究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宣传引导。

我会联系邮箱是:cosdf_org_cn@126.com。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企纾困 稳经济的若干举措 


1.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前期指导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工业项目环评工作,指导优化项目选址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明确服务联络人,全程跟踪服务。(环评处,本项及以下各项均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具体实施,不再列出)

2.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制度。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危废经营许可、排污口审批、辐射安全许可等,全部实行网上报、预约办、线上“不见面审批”,办理结果免费邮寄或专人送达。(环评处、固辐中心、水处按职责分工)

3.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受理、公示、评估、审查流程“四同步”,加强程序并联,压缩审批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环评处)

4.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已通过审查并已落实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项目环评文件直接引用规划环评和区域评估的数据、结论。(环评处)

5.强化要素保障。对需要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在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减排要求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予以统筹保障。(综合处、大气处、水处、土壤处、环评处按职责分工)

6.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给予必要的验收提醒、指导帮扶,企业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如因非主观因素导致的程序性违规,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在承诺期限整改到位的,免于行政处罚。(执法局、法规处按职责分工)

7.深化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将环保信用绿色等级(诚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持证排污企业,与民生保障、疫情管控密切相关的企业全部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执法局)

8.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夯实筑牢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数据基础,完善数据分析研判和预警功能,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走航监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实施数字化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监测监控中心、执法局、科技处按职责分工)

9.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初次违法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视情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充分运用指导、建议、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性监管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法规处、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10.扩大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范围。对直接或间接提供电力、热力、天然气、饮用水、交通出行等基础公共服务,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能免则免、应免尽免”,保障企业正常合规生产经营。(大气处、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11.推行环保信用“动态修复”。优化环保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推进处罚文书与信用修复指南同步送达,及时提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的环保失信企业信用公示与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实行同步管理,失信记录到期即时“清零”。(法规处)

12.引导推送环保金融产品。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申报“环保贷”、“环保担”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碳排放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财审处、大气处、综合处按职责分工)

13.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持续推动各地编报一批污染防治项目,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一对一”帮扶,提高项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入库成功率。(财审处、大气处、水处、土壤处按职责分工)

14.推动排污权交易。支持、指导企业通过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对形成的“富余排污权”积极参与市场交易,推行企业间排污权租赁业务,盘活“环境资产”。(综合处、大气处、水处、土壤处按职责分工)

15.畅通助企渠道。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技术咨询、结对帮扶,解读环保法律法规,助力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深化“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及时做好“12369”平台的办理回复,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宣教处、执法局、环评处按职责分工)

16.成立工作专班。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别成立惠企纾困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推进工作开展,定期调度条线工作进展和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梳理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扬州出台16项惠企纾困服务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绿动力” 


为减轻企业运行压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惠企纾困稳经济的若干举措》,从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等多方面推出16项服务举措,建立健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长效机制,助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若干举措》“干货”满满,重点从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前期指导服务、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制度、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方面制定了全方位全流程为企业服务的相关举措。“我们在环评批复、排污许可核发、竣工验收、执法监督等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上,给予流程优化和帮扶提醒,建立差别化机制。”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还成立惠企纾困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梳理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环境处罚并不是‘一板子拍死’,也要给被罚企业‘恢复信用’的机会。”该负责人介绍,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若干举措》彰显人性化温度,推行环保信用“动态修复”,优化环保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推进处罚文书与信用修复指南同步送达,及时提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我们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的环保失信企业信用公示,与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实行同步管理,企业失信记录到期即时‘清零’。”


为了以环保“绿动力”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力,扬州市还将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申报“环保贷”“环保担”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碳排放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