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新政速递|《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11-16

来源:

鹰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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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受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增加。为此,中央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密集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更好地服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助力留学人员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即日起开设“惠企新政速递”专栏,定期推送惠企纾困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将中央及各地相关政府机构出台的惠企政策送到留学人员企业,将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送到留学人员身边。欢迎各地留学人员企业,在落实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或成功经验反馈给我会。我会将认真研究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宣传引导。

我会联系邮箱是:cosdf_org_cn@126.com。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主力支撑。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相关市场主体十分困难,尤其是4月份以来,我市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偏弱的现象尤为突出,困难在某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甚至比2020年疫情严重冲击时还大。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全系统货币信贷形势分析电视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工作要求,通过加大优惠政策实施力度,尽最大努力稳住相关市场主体,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稳岗拓岗等政策能出尽出”的原则,创造性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金融部门与政府部门的合力作用,从扩增量、稳存量两方面发力,实施货币、财政、监管、融资性担保等一揽子优惠政策,刺激有效信贷需求,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主要目标


(一)全面完成金融领域“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阶段性目标。确保至二季度末,全市新增各项贷款不低于180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目标任务90%以上。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24%,继续在全省领跑。


(二)相关市场主体融资规模、融资获得感、融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实现银行机构与“白名单”市场主体融资对接百分百,授信“应授尽授”,贷款“应贷尽贷”“应信尽信”。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银行机构对相关市场主体发放贷款金额在30亿元以上,信用贷款发放占比不低于60%,支持首贷户比重不低于30%。


(三)相关市场主体合理的延期还本诉求全部得到满足。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只要“白名单”市场主体提出申请,且保持原有增信安排和提供受疫情影响有效证明,银行机构就要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含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确保满足率达100%。


(四)相关市场主体合理征信权益全部得到保护。因受疫情影响办理了延期还本付息业务的“白名单”市场主体,银行机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征信部门。


(五)相关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通过财政贴息、银行让利等方式,确保“白名单”市场主体获得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显著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六)“金融惠企政策”相关指标在全省站前列。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努力实现“贷款新增量”“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量”“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贷款投放量”等3个指标每周在全省排名第一方阵。


三、支持对象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推送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含拥有自主车辆的货车司机)等4类企业。


四、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9月期间。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并分批、分类推送“白名单”。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充分调动所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下沉工作重心,全面摸排辖内经营困难、有融资需求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含拥有自主车辆的货车司机)企业名录,及时推送至市人民银行(格式见附件)。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在9月10日前按照“分批推送、应推尽推”原则,完成全部名录推送,首次推送在6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及时开展“白名单”金融对接。市人民银行收到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推送的“白名单”后,按照“收到一批、对接一批”原则,当天即组织全市银行机构开展金融对接。市人民银行建立金融对接台账,按日监测银行机构发放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实施征信保护情况,并视情况予以工作督导。银行机构对于“白名单”市场主体申请的贷款,要做到贷款“应贷尽贷、未贷释因”;对于“白名单”市场主体申请的延期还本付息要求,要做到“应延尽延、未延释因”;对于“白名单”市场主体的征信权益,要做到“应保尽保、未保释因”。(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三)提供优惠贷款政策。各银行机构要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创设“助企易贷”产品,对于“白名单”市场主体50万元(含)以下贷款需求,银行机构均予以信用方式支持,年化利率不超过4%,不得向申请贷款者要求其他任何附加费用和条件。不同的银行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可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额度上限。自贷款申请至提款,不超过3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四)积极开展银担业务合作。对于“白名单”市场主体50万元以上或超过银行机构调整信用贷款额度上限的贷款需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与银行机构合作,创设“助企易担”产品,对超出信用贷款额度部分的贷款开展“见贷即担”批量担保业务。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再进行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担保费率控制在0.75%以内,单笔担保金额控制在300万元(含)以内,取消所有反担保要求。(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各银行机构)


(五)开展财政贴息。市财政局牵头各受益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于“白名单”市场主体50万元(含)以下,以及实际贷款期限在6个月(含)以上、12个月(含)以内的信用贷款,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贴息0.5%。市人民银行及时将“白名单”贷款台账与市财政局进行信息共享,单个市场主体只能享受一次贴息,贴息工作在“白名单”市场主体归还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六)健全容错安排。针对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市银保监分局要督促、指导各银行机构建立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提高免责和减责比例,免除或减轻相关人员内部考核扣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引导相关岗位人员勤勉尽职。贷款风险发生后需启动问责程序的,各银行机构要先启动尽职免责认定程序,开展尽职免责调查与评议并进行责任认定。(牵头单位: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七)建立贷后监督。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不得用于从事非法集资、洗钱、欺诈、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不得用于投资自身生产经营以外的不动产或房地产,不得用于投资股市、期市、债券等。各银行机构要加强贷后管理,一旦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要立即收回贷款,同时取消相关市场主体享受贴息等优惠政策资格。(牵头单位: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鹰潭市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召集人,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以及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承担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人民银行要对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调度、督导、分析和评估,为形势研判和政策完善提供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利的银行机构及时予以纠偏。各银行机构于6月20日前将本行针对此次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的信贷投放计划报市人民银行。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以及各银行机构、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向“白名单”市场主体解读好,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各成员单位要对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进行宣传总结,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


(四)给予有效激励。市政府对表现优异的银行机构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抄送至各银行上级部门。市人民银行对所有银行机构发放的年化利率不高于4%的信用贷款配套发放金额20%的再贴现支持;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年化利率不高于4%的信用贷款配套发放金额100%的再贷款支持;对表现优异的银行机构在人民银行综合管理评价和央行评级中酌情予以加分;以上激励可同时享受。


【图解】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鹰潭市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企新政速递|《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