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我为你骄傲(十二)

时间:

2025-05-05

发布者: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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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我为你骄傲(一)

“广大留学人员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不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生力量。党、国家、人民为拥有并将更多拥有这样一大批人才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习近平

编者按:


4月24日,我们迎来了第十个中国航天日。回首往昔,我国航天事业在岁月长河中砥砺奋进,在诸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披荆斩棘、勇攀高峰,成功实现突破。在这辉煌成就的背后,留学人员群体功不可没。从老一辈留学人员负笈求学、许党报国,把毕生精力献给中国科技事业,到具有留学背景的“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打造的国之重器,让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留学人员以炽热的情怀,诠释着科技报国的深刻内涵。而这一群体的贡献,早已超越航天领域,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

从山河破碎时振臂疾呼“振兴中华”,到“两弹一星”时期打造出国之重器,再到民族复兴之路上迈出“科技强国”的铿锵步履,留学人员的命运始终与祖国发展同频共振:23位“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中有21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留学人员在2023年新晋两院院士中占比57.9%,其中,在新晋中科院院士中占比81.4%,在新晋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占比39.2%。在党的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留学人员分别占比5%、10%、19%。这些鲜活数据的背后,是留学人员对党和国家事业的衷心拥护和留学报国的滚烫赤诚。

为此,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推出《海归,我为你骄傲》系列宣传活动,向全社会传递留学人员的爱国之心、强国之志、报国之行。活动共35期内容,计划自4月24日至5月31日期间以连载的形式每日介绍部分优秀留学人员的报国故事,今日推送第十二期内容,让我们共同见证留学人员在不同时代绽放的绚丽光彩。




赵忠贤:让中国高温超导研究跻身国际前列



海归,我为你骄傲(十二)


赵忠贤,物理学家,中国高温超导研究奠基人之一。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前往英国剑桥大学学习。从1989年开始,每一次引领他走向中国科学之巅的,都是一个同样的关键词“超导”。

超导电性是重大科技前沿,有望为生产生活带来颠覆性变革。在人类开展超导研究的百余年中,出现过两次高温超导重大突破。这两次重大突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赵忠贤都作出了杰出贡献。

60年科研生涯中,赵忠贤带领团队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取得一系列世界级研究成果,使我国高温超导研究跻身国际前列。

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赵忠贤被授予“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勇于挑战 带领团队独立发现液氮温区高温超导体




1941年1月,赵忠贤出生于辽宁新民。1959年,他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浓厚科学氛围熏陶下,他立志科学报国。

1964年,赵忠贤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工作期间,他曾被派往剑桥大学进修,接触了世界超导研究的最前沿。

超导是指某些材料在温度降低到某一临界值以下时,电阻突然消失的现象。这种材料被称为超导体,在众多高技术领域拥有巨大应用潜力。然而,超导体要实现超导态,必须要有极低温的环境。找到临界温度更高、更适于应用的超导体,是科学家努力追求的目标。

1975年回国后,赵忠贤确定了自己的科研方向:探索高临界温度超导体。此后,他在高温超导领域耕耘至今。

当时,国际学术界普遍认可“麦克米兰极限”,即超导临界温度最高不大可能超过40K(约零下233摄氏度)。但赵忠贤经过调研、交流和缜密思考,赞同国际上关于“这一理论可以突破”的观点。

在10年积累的基础上,1986年底,在瑞士科学家发表论文指出可能存在35K(约零下238摄氏度)的超导体后,赵忠贤团队和国际上少数几个小组几乎同时在镧-钡-铜-氧体系中获得了40K以上的高温超导体。传统理论的崩塌,让“北京的赵”在国际超导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那时国内实验条件落后,与国外差距巨大,但这阻挡不了赵忠贤和同事们的科研热情。缺少实验设备,他们就自己动手现造;为了赶实验进度,他们夜以继日地奋战,困得不行了就在椅子上打个盹,醒来继续工作。

1987年2月,赵忠贤团队再次取得突破,他们独立发现了临界温度93K的液氮温区超导体,并在国际上首次公布其元素组成,即钇-钡-铜-氧。从此,科学家可以用相对便宜且好用的液氮取代昂贵的液氦来构建低温环境,更利于超导的应用。

液氮温区超导体的发现引发学术界轰动。1987年,赵忠贤受邀赴美国参加物理学术会议,是5位特邀报告人之一。

厚积薄发 创造铁基高温超导体临界温度世界纪录




发现液氮温区超导体后,荣誉和奖励接踵而至。赵忠贤淡然地说:“荣誉归于国家,成绩属于集体,我个人只是其中的一分子。”科研路上,他没有止步,依旧一门心思扑在实验室里。

2008年,日本科学家发现在镧-氧-铁-砷体系中存在26K的超导,赵忠贤敏锐意识到,这一类铁砷化合物很可能是新的高温超导体。

赵忠贤和团队立刻行动起来。他们厚积薄发,又在铁基超导的突破中作出贡献。他们制备了50K以上的系列铁基超导体,并创造了铁基高温超导体临界温度纪录。

在这期间,67岁的赵忠贤3次带领年轻人几乎通宵工作,完成了初期最关键的3篇论文。事后得知,其中1篇比国外同行只早1天发表。

他们和中国其他几个研究组(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团队和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其他小组)的重要发现,为确认铁基超导体为第二个高温超导家族提供了重要依据。与铜基超导体相比,铁基超导体具有各向异性低、上临界场高、可加工性好、制备成本低等优势,又一次激发了物理学界对高温超导的研究热情。

美国《科学》杂志曾经3次报道这方面的成果,认为“新超导体的发现把中国科学家推向国际前沿”。

薪火相传 期待中国人发现更适于应用的高温超导体




“有优秀的青年,就有光辉的未来。”赵忠贤非常注重对年轻人的培养。他的团队有很多年轻人,他们在高温超导的攻关实践中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赵忠贤总为年轻人营造宽松、不拘束的环境,让大家在谈笑间丰富知识;通宵工作时,他出钱给大家买吃的;有学生研究方向偏离了超导“主业”,他也支持学生按兴趣大胆研究。

科研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当进入低谷时,一些研究者纷纷“转向”,有些研究团队甚至解散了。但赵忠贤认定,高温超导研究有潜力,未来必将有重大突破。

他告诫年轻人:“做事情要集中一点,精力不要太分散,不要选太多,这个也干那个也干。”“要选一个坚持十年,扎下根去,才能枝繁叶茂。”

在赵忠贤的培养和支持下,一大批年轻人成长起来并做出了优异成绩,有的成为了学术带头人。保持着创新激情的他总是对年轻人寄予厚望,常常会为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而兴奋不已。

时至今日,年逾八旬的赵忠贤依然没有停下脚步,他经常去实验室,了解最新研究进展,给予指导和建议。“期望有一天,由中国人发现更适于应用的超导体,甚至室温超导体,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赵忠贤说。


内容出处:新华网;记者:张泉;原标题: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赵忠贤:让中国高温超导研究跻身国际前列

图片来源:中国物理学会期刊网 ;原标题:惟其年轻,希望正在这里——传承与担当,选择与坚持 | 青促会大讲堂






王家福:一生执着推动中国法治前行



海归,我为你骄傲(十二)

王家福,中国著名法学家。1955年赴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学习。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王家福对“以法兴邦”的追求无比执着。60多年来,他一次次向中国立法的难点挑战,一次次为中国法治的进步奔走,在一个个历史行进的关键节点,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扛起重担。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王家福“改革先锋”称号,并获评“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民法一定要搞”




就算顶着“帽子”,他也要呼吁和推动起草民法典

1978年,王家福还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主任。这年年底的一天,他接到了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乔木转来的一封信。这封信向中央建议不要制定民法典。

经过和同事连夜讨论研究,王家福认为信中的建议不正确,中国需要尽快制定民法典,于是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制定民法典的建议报告》。报告被采纳后,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也开始了。

其实在此之前,王家福就一直在呼吁起草民法典。

在1978年11月24日《人民日报》上,王家福发表了文章《民法一定要搞》,提出制定民法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也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第二年,他又在《法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一定要制定民法》的文章。

王家福在这个时候呼吁制定民法典,是顶着“资本主义”的帽子的。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然而,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来保障经济建设却一直存在争论。

有一次,王家福去沈阳参加中国经济法学会的学术会议时,组织者在会上断言,“今后我国的经济活动都要由经济法来调整,民法要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要消亡。”

“当时的经济法和现在的经济法不是一个东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解释。当时,孙宪忠是王家福的博士生,他也在沈阳的会场上。“当时的经济法主张,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经济体制,而且计划强度越高,社会主义性质才越纯粹。”

而王家福呼吁的民法主张,政府不能影响企业的自主权,企业有权利根据市场来自己订立合同。这种观点一直被认为是资产阶级观点。

当时还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依然占主导。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王家福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呼吁制定民法典。

王家福没想到,1982年,他参与的第三次民法典工作被暂停了,起草小组也被解散了。当时民法典已出第四稿。

两年后,王家福再次向中央建议:“从速制定并颁行民法典。”王家福觉得,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扩大和深入,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涌现,社会发展越来越需要一部民法典。

考虑到当时还不大可能制定一部完善的民法典,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提出,在民法典第四稿的基础上,先制定《民法通则》。

1986年,王家福参与起草的《民法通则》出台。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被誉为“中国的权利宣言”。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的王家福也被誉为“民法四先生”之一。

而王家福“以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为民法立法基础”的观点,最终为民法通则采纳,并成为以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立法的基础。

“平等主体”看似很平常的词有何特殊?

“在高强度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要签个合同,甚至是买一个螺丝帽,也要请示市长,这样的企业是僵死的。”孙宪忠耐心地解释,“中央提出要搞活企业,企业搞没搞活的最基本特征是企业有无自主权。只有企业有自主权,民法上的平等主体说法才能成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非唯利是图的经济”




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王家福率先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非有的人所想象的那样是什么无法无天的经济、为所欲为的经济、坑蒙拐骗的经济、唯利是图的经济、权钱交易的经济。”1995年1月20日,王家福走进中南海“讲课”,题目是《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在此3年前,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明确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当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王家福对这个问题很敏感,“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法治在其中又有何作用?”

刚听到消息的他,就找时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的刘海年,商量成立课题组,专门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研究。

等王家福接到讲座任务时,他和课题组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方案。

“这个法律体系包括了市场准入、质量、运输、垄断、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内容。”刘海年解释,“很难想象没有这些的话,市场经济如何运行下去。”

在那次讲座中,王家福明确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经济体制转轨时,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杜绝权力进入市场和权钱交易。

当时,王家福还提出当务之急是要把统一合同法和物权法制定出来。其实在1994年,王家福领导的课题组就提议制定物权法。

为什么王家福要特地强调物权法?

“就好像我把房子卖给你,合同法解决的是合同的问题,物权法解决的是我对房子的所有权从哪里来?你怎么取得房子的所有权?物权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性法律。”孙宪忠解释。当时从德国学习物权法归国的孙宪忠是参与物权法草案起草的课题组主要成员。

直到2007年,全国人大高票通过物权法。从1994年开始算起,《物权法》制定花了整整13年。

时间都花在哪了?原来,2005年当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时,一封指责物权法草案及其起草人的公开信引发了对物权法的争论。

引起争论的是物权法草案的第四条,即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当时有学者指出,国家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必须受到限制,甚至有学者指责,起草人像奴隶一样照抄西方的资产阶级法律。

在节骨眼上,王家福组织了多场学术研讨会,辩明了物权法应以保护公民财产权为目的,尤其是要防止公权力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并非是资产阶级观点。

2007年物权法出台之后,有学者总结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发生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具有中国气派的物权制度,有力地调动了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爱护财富的积极性。”

2009年,王家福当选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而他获奖的两个理由之一,正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

“有个叫王家福的,一直坚持用‘水治’”




最早提倡依法治国的学者之一,推动依法治国入宪

王家福获奖的另一个理由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一个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1996年2月8日,王家福又走进了中南海。这一次他讲的是《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而几天前,他的题目被改为《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王家福的这篇讲稿之所以被修改是因为此前中央文件用的都是“法制”,从未使用过“法治”一词。在当时,法治也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提法。

王家福没办法,可讲座的时候,他还是按照“水治”的逻辑讲的。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把“法制”和“法治”形象地比喻为“刀制”和“水治”的争论。郭道晖和王家福等学者认为,“法制”只是指法律制度,是一种工具,而法治指的是治国原则,是一种价值原则。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变,却是中国法治的重大进步。

可就是这一个字的改变,却经历了20年的时间。

1979年,王家福与刘海年、李步云等人一起参与起草《关于坚持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也被称为“64号文件”)时,文件最先提出了“实行社会主义法治”。

这个表述在当时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论。

在一次研讨会上,有人指着王家福、刘海年和李步云等人直言,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这样提过,列宁、斯大林没有这样提过,毛主席的著作中也没有这种提法,所以只能提“社会主义法制”。

尽管做了逐一驳斥,可将社会主义法治与国家结合一起提出时,仍有人觉得应提“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非“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王家福等人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问题锲而不舍。

到了1997年,王家福等参与党的十五大报告起草工作时,依然坚持使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的表述。当时王家福、刘海年、李林等学者写了一份《建议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法》的报告,终于得到认可。

同年9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党的十五大报告。

两年后的1999年,王家福参与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和通过,见证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入宪的历史时刻。

由此,“法制”才彻底转变为“法治”,这也是“依法治国”首次进入宪法。

2008年,温家宝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特地提到了王家福,“有个叫王家福的,一直坚持用‘水治’”。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征程。

“‘法治国家’这个涉及国家基本治理模式理念的提出,是王家福老师以及他所带领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对于国家法治事业最大的贡献。”孙宪忠说。

“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




为什么他总能在关键节点提出自己的思想,并影响法治进程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列举了包括王家福在内的数位艺术家、社会科学家代表,并称赞“他们都是紧跟时代、奉献时代的优秀代表。”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梳理发现,王家福几乎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的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因为积极参与立法与法律实践活动,亲身参与并推动了新中国的法治进程,王家福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

“家福先生做出了这么多的重大创新和贡献,这绝非运气使然或机遇眷顾。”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室主任谢鸿飞说,这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谢鸿飞举例说,早在1986年《民法通则》中,因为当时的社会还接受不了“物权”的概念,王家福就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语代替。“说白了,这就是物权的概念!就是这样一种巧妙的转换,使得社会慢慢接受物权概念的‘实’,而避开了物权概念的‘名’和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炳教授看来,王家福外表随和,内心对“法治”却是执着得很。

王家福的这份执着或许可以追溯到解放前。1931年出生于四川南充的王家福,在重庆求学期间经历1948年重庆“9·2”大火。那场大火一直烧到王家福家隔壁。可父亲却被国民党特务诬陷纵火,被特务用枪押走之后,特务还敲诈勒索了王家福与母亲。这让王家福对贪婪、残暴愈发憎恶,对弱者更加同情,也更向往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人权、物权等很多现在看来是常识的法律观念,在过去还真不是这样。”孙宪忠说,“以家福老师为代表的法学家们,在历史的重要节点上,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思想,执着地推动了中国法治进程。”

刘海年感慨:“这也是逐步打破‘思想老框框’的过程。”

为什么王家福总能在关键节点提出自己的思想,并影响法治进程?

“这不仅是表达问题,而是是否具备中国问题意识。”孙宪忠解释,“很多人都说这个问题德国是怎么说的,美国是怎么说的。可家福老师是以“中国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考虑对解决中国问题是不是有效果。”

王家福这种立足中国实际的治学精神也反映在他对学生和年轻学者的期望和要求上。2004年,在一次法学所博士后进站的讲话上,王家福说,一份解决国家和人民关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出站报告,应该是你们对国家、对人民最好的答卷。博士后期间,不要做脱离实际、言之无物的无意义的研究。

2012年王家福住进医院之后,每次徐炳来看他的时候,一谈起中国法治又取得哪些发展时,王家福就来了精神。再后来,即使他病情恶化动弹不得,可一听到我国依法治国取得新进展时,他的眼里就会闪过亮光。

内容出处:新华社新媒体;原标题:追记王家福:一路冲破思想“老框框”的法学界“改革先锋”

图片来源:齐鲁壹点;记者:翟恒水;原标题:改革先锋人物故事16: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王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