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自设立专项基金、专项项目以来,曾在部分专项基金、专项项目中设置秘书长职务。本会现存各专项基金、专项项目未设置秘书长职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会今后不再批准任何专项基金、专项项目设置秘书长职务,亦不再以派设、聘任、委托、授权等方式向专项基金、专项项目安排人员担任秘书长职务。
本公告适用于本会设立、接受捐赠设立管理的全部专项基金、专项项目,包括已经终止、已经注销或者正在清算的专项基金、专项项目。
本公告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