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进一步加强二级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决议》。经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裁撤部分二级机构。现将裁撤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巨灾灾害链预测研究中心、中美省州合作促进中心、防灾减灾科研专项基金、万家安居公益专项基金、中概股专项基金、国际公益事业宣教专项基金、公益电影宣传屏专项基金、地球守护者专项基金、碳汇林公益专项基金、数字城市专项基金、“一带一路”中国企业品牌发展专项基金、广厦同心援藏公益专项基金、东莞产业转型文化创意专项基金、茂源牧业文化产业推广专项基金、新媒体文化产业专项基金。
特此公告。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2018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宣传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