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诚信自律准则(试行)

时间:

2024-03-11

发布者:

宣传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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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基金会诚信自律建设,提高本基金会公信力,推动本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基金会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按照现代基金会组织体制总体要求,围绕增强依法自治能力,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第三条 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和高效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治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规范。

第四条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梳理检查并适时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各项制度落实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五条 进一步加强本基金会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运作,恪守公益宗旨,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第六条 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履行民主程序,根据议事内容,分别提交理事会、工作机构等部门研究决定并确保监事会职责权利。

第七条 理事会、监事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提升依法依章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本基金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第八条 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主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

第九条 强化公益项目管理,做好公益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管控。

第十条 自觉接受年检审计、离任审计、换届审计、专项审计和抽查审计,加大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力度。

第十一条 积极推行本基金会内部信用管理,建立内部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健全服务投诉信息管理、回馈和内部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十二条 加强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诚信建设作为自觉追求和普遍行动。

第十三条 完善内部诚信激励措施和违规失信问责机制。

第十四条 认真履行法定信息公布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本基金会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 加强以“重信守诺,奉献社会”为重点的诚信文化建设,树立诚信服务公众形象,弘扬诚信自律新风尚。

第十六条 遵纪守法,诚信为本,以自律苦练内功,以诚信外塑形象,不断夯实基础,提高自身能力和声望。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12月21日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基金会理事会。

 

 

 

 

 

 

 

 

 

 

 

 

 

 

 

 

附:

《诚信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基金会诚信建设,强化自律意识,提升自身公信力和综合发展服务能力,我基金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诚信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失信行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做基金会信用体系建设坚定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二、主动接受行业监督、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弘扬正气,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三、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格遵守章程、强化内部治理。

四、自觉维护员工和理事、监事合法权益,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并有效实施,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依法纳税。

六、践行基金会使命,彰显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结合自身能力,为行业、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慈善项目;按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七、履约践诺,知行统一。围绕基金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等进行公开承诺;履行对捐赠者、支持者、合作伙伴的责任。

八、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行业自律,诚信规范。遵守行业规定,服从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秩序;结合行业特点,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行业开放共享,协同发展。

十、开展诚信自律宣传教育,营造诚信自律的和谐氛围。塑造诚信品牌,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创新诚信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2023年12月

 

 

(责任编辑:宣传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