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受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增加。为此,中央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密集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更好地服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助力留学人员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即日起开设“惠企新政速递”专栏,定期推送惠企纾困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将中央及各地相关政府机构出台的惠企政策送到留学人员企业,将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送到留学人员身边。欢迎各地留学人员企业,在落实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或成功经验反馈给我会。我会将认真研究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宣传引导。
我会联系邮箱是:cosdf_org_cn@126.com。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助力体育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体育产业稳步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帮助体育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体育产业稳步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工作措施如下:
一、推动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在体育行业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激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指挥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力保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桂发改财信规〔2022〕46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相关助企纾困政策在体育领域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直达快享惠及更多体育市场主体。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系对接体育企业机制,全面梳理汇总国家、自治区、本地区出台的财政补贴、减税降费、金融信贷、租金减免、援企稳岗、缓交社保等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出助企纾困政策工具包,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培训等工作,确保现有政策在体育企业落地落实,让体育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提高“体育贷”惠及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重大产业项目贷”等若干创新产品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金监银〔2022〕14号),《自治区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体育贷”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对体育企业融资给予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体育贷”贴息比例为2个百分点,名单内企业每户每年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对缺乏抵押物的体育企业由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提供担保,担保费用最高不超过1%,担保费用补贴比例0.5个百分点,每户企业每年累计申请担保费用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体育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2个百分点,具体参照“经营贷”利率上限要求执行。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体育贷”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积极推荐本地优秀体育企业纳入“体育贷”名单。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会,指导和帮助体育企业与金融机构做好对接,不断提升“体育贷”的投放量、惠及面和精准度,逐步建立服务体育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三、推广“体育产业主题银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体办〔2022〕29号),加强与各级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快创建体育产业主题银行。强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升级开发体育产业经营贷、体育固定资产贷、体育赛事贷、运动健将贷、体彩店商贷、体育创业贷等14项体育特色专项金融产品及相关普惠性金融产品,通过保障信贷规模、降低贷款利率、补贴担保费用、创新信贷担保模式、拓宽担保范围、优化授信政策、开辟信贷绿色审批通道等服务措施,更好满足市场主体个性化、差异化融资需求,持续促进中小微体育企业信贷量增、面扩、价降。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办体育产业经营主体应收账款质押(包括政府采购合同、赛事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保险保单质押等新型担保方式贷款业务,以及政策性融资担保等贷款业务,解决体育产业经营主体无固定资产抵押导致融资难问题。
四、做好体育系统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工作。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自治区体育局系统所属的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五、优化体育政府采购。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要提高面向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12月31日,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参与投标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20%,约定预付款比例的,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最高50%。鼓励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允许供应商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
六、对体育彩票网点给予纾困帮扶补贴。广西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落实差异化的实体店管理策略,推行“一店一策”精细化帮扶、补助,切实减轻代销者的经营负担。对疫情影响比较严重地区的实体店发放防疫专项补贴。给予三星级及以上实体店发放星级形象扶持补贴。对全区155家实体店进行实体店提档升级。对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群体开设体彩实体店,连续3个月日均销量达到1000元以上的,给予6000元/店运营奖励经费。
七、安全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按照“一赛一审”要求,安全有序恢复马拉松、自行车、登山、越野跑等户外运动赛事。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各运动项目全区青少年锦标赛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群众广泛参与、多项目覆盖的体育赛事活动体系。
八、扩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全区体育系统144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民健身日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12小时。免费低收费开放应覆盖晨晚练等群众健身高峰时段。
九、加快投资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体育局重点项目和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场馆项目建设。指导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启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民办实事等各级各类资金申报工作,支持各地加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等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十、加快释放体育消费新动能。支持和推动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体育嘉年华、体育大卖场、体育夜市等主题活动。积极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产业基地以及自治区级体育综合体、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等评选工作。
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区域实际,参照自治区级纾困帮扶措施,制定相应帮扶措施,共同支持体育行业纾困解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企沟通联系,抓紧惠企政策兑现,确保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和自治区有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广西十条措施助力体育企业纾困解难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印发《助力体育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促进体育产业稳步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推动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在体育行业落地落实、提高“体育贷”惠及面、推广“体育产业主题银行”、做好体育系统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工作、优化体育政府采购、对体育彩票网点给予纾困帮扶补贴、安全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扩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加快投资建设、加快释放体育消费新动能等十个方面进一步帮助体育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体育产业稳步发展。
《通知》提到,广西体育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要提高面向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12月31日,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参与投标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20%,约定预付款比例的,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最高50%。
据了解,广西体育系统144个公共体育场馆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广西将支持和推动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体育嘉年华、体育大卖场、体育夜市等主题活动。积极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