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责任 | 留学人员反间防谍典型案例启示录之《迷失境外》

时间:

2025-04-22

发布者: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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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留学人员作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有生力量,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更应用好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强大思想武器保护自己。

为帮助广大留学人员筑牢国家安全思想防线,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自即日起于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我们的责任——留学人员反间防谍典型案例启示录”系列宣传活动,梳理并发布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和权威媒体公布的文字或视频形式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警示,提醒每一位留学人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国家安全意识和反间防谍意识,普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知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本期推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的《迷失境外》中披露的重大间谍案件。

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参与者、共建者,也是国家安全的获得者、受益者,让我们齐心协力、并肩战斗,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案例概况

赴美访学

结识知心朋友


2013年1月,我国某国防军工单位重要涉密人员侯某某被单位公派赴美国某大学做访问学者,其实就在这一刻,侯某某就进入了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的视线。

侯某某的学术造诣很高,一到美国其所在院系,不少教授就邀请他参与实验室的项目。赴美访学仅仅两个月,与侯某某比较熟悉的一位美国教授,向他当面介绍了某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雅各布。

据国家安全机关掌握,雅各布的真实身份是美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咨询公司仅仅是他的掩护。

大约一个月后雅各布发来了电子邮件,诚挚邀请侯某某吃饭,他称为了开拓公司市场,想听听侯某某意见,但是两人见面后交流所谈的内容,涉及商务咨询很少,更多是围绕家庭、子女、爱好等话题。

多次会面后,侯某某与雅各布的关系迅速升温,几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异国他乡碰到一位知己,侯某某倍感舒心,殊不知这正是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精心设计的圈套。

以科研咨询为名
刻意接近



从2013年6月开始,雅各布经常向侯某某咨询诸多科研领域问题,并请他帮忙了解中国相关领域发展情况。雅各布也顺势向侯某某提供了一点美元报酬,侯某某没多想就欣然接受。

在得知侯某某爱好摄影后,雅各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台单反相机,与此同时,雅各布还会时常带侯某某吃喝玩乐:参观游览,吃高档西餐,看演出,参观CNN总部,观看超级碗橄榄球赛。

在双方第八次见面时,雅各布拿出了一份协议书,邀请侯某某担任公司的咨询专家,并承诺根据服务质量每次支付600~700美元报酬。

而雅各布先期开展的这些所谓科研咨询,都是为之后进一步策反侯某某进行的布局。

咨询公司仅仅是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的掩护身份,这些并不敏感的咨询课题正是他们拉人下水的手段。

我国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常开始都是以一些小恩小惠来拉拢我国核心要害部门人员,他们目标明确,计划周密,侯某某就是在这样不知不觉中落入了精心设计好的圈套当中。

拉拢策反之下

他彻底沦为美国间谍


2013年7月在侯某某赴美国访学期间,他的妻儿赴美探亲,就在侯某某享受亲情团聚之际,雅各布又约侯某某见面,这次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雅各布给侯某某布下了圈套。

“我一到宾馆,他们直接把我带到会议室,说我们合作的方式要变。现在采取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问一些问题,了解一下中国的科研方面的情况。”在各种施压下,侯某某内心十分恐惧,被迫同意了雅各布的要求。

而在之后多次见面中,雅各布都会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提纲逐一提问,问题专业性强,涉密程度深,每次问答时间至少持续一小时,每次完成口头咨询后,雅各布都会塞给他一个白信封,里面装着1000美元的酬劳。

2014年元旦前后,结束境外访学的侯某某即将返回中国,雅各布再一次明确要求,等他回国后双方还要继续联系。

侯某某表示自己所在单位对涉密人员管理严格,在中国见面风险很大,他可以利用参加国际会议的机会出境与雅各布见面。

随后雅各布和侯某某约定了代号及专用联络方式,离别前雅各布还指挥侯某某进行演练,检验他是否熟练掌握了这套专用的通联方法。

在美国间谍情报机关的步步施压之下,侯某某最终彻底沦陷,从一名科研人员被策反,发展为美国间谍。

此后,侯某某先后与4名美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见面20余次。

间谍犯罪

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


我国国家安全机关查明,侯某某沦为美国间谍的几年时间里,多次向美方提供我国国防军工领域情报信息。经相关部门鉴定,涉及绝密级2份,机密级3份,秘密级6份,对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2021年7月,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侯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国际关系学院的毕雁英副院长:“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只要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就构成了间谍罪。在这个案件当中,侯某某明知道对方是美国间谍情报机关,还与其签订了所谓的商务咨询协议。在后期他接受了相关训练,向对方提供了我国国防军工领域情报信息,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间谍罪。”

在我国,间谍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刑期从10年以上,无期徒刑直到死刑,只有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有人在境外受到了威胁逼迫,或者是受到了一时的诱惑,参加了间谍组织,后面反悔了,这个人还有机会吗?

毕雁英副院长称,在境外受到胁迫或者利用,参加了间谍组织,从事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后,如果当事人及时向我驻外机构进行报告,或者是在入境以后能够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报告,并且有悔改表现的将不予追究,这也是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作出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