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干部职工“三防”(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结合基金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三防”(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教育管理监督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基金会应当加强干部职工“三防”工作教育管理,并做好日常监督,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责,筑牢国家安全基层防线。
第二条 “三防”教育管理监督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干部职工“三防”工作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头脑清醒,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三防”工作教育管理监督质量和实效,确保维护国家安全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部署在服务留学人员中得到落实。
二、“三防”工作教育主要任务
第三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厘清五大要素,把握五对关系,引导干部职工在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中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现实检验,强化底线思维,不断深化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觉。
第四条 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教育干部职工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基金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始终把政治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根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和否定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作斗争。
第五条 强化党章党规及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从党章党规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中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强化“三防”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第六条 进行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教育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严守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立足岗位职责,时刻敲响警钟。
第七条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增强防范、忧患意识,杜绝敌对势力借机窃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全民国家安全素养和意识,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第八条 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认真学习保密知识及技能,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并杜绝泄密隐患和漏洞,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三、“三防”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三防”工作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职工通过“三会一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便于党支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巩固“三防”工作成效。
党支部每年围绕“三防”工作开展一次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技能、参与留学人员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志愿服务等。
第十条 党支部要将“三防”工作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党支部要注重分析网络舆情、社会热点、涉密信息等敏感问题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产生的影响,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将各种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三防”工作监督和处置
第十二条 党支部要通过严格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工作等方式,监督干部职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情况,“三防”工作执行情况等。
第十三条 发现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工作和生活中,存在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不足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十四条 对干部职工不主动学习“三防”工作知识及技能,以及存在其他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基金会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第十五条 如出现违反党规党纪或相关法律法规,导致“三防”工作出现漏洞,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况,党支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协助上级党组织妥善处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人事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或处理。
五、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 党支部负责干部职工“三防”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12月21日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基金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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