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时间:

2026-06-29

发布者: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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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选编、摘编,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统战工作、留学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基金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加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及部分中层干部,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支部副书记代行职责。

第六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具体职责包括:

1.起草年度学习计划;

2.负责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

3.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

4.组织学习辅导,进行调查研究,邀请有关专家作报告等;

5.每年要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好做法和体会;

6.负责考勤记录工作;

7.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要求,指导、督促、检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第三章 学习内容与方式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的重要论述;

(六)本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制度;

(七)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每次专题讨论,确定重点发言人员。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每季度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如重要内容需要及时传达,可以随时安排集中学习。

第十条 开展学习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学习会上要积极发言,互相启发。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经支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后,按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对学习材料、发言材料进行存档,作为党员干部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2026年6月25日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后予以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