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信息化建设与科学管理,确保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安全运行,内容准确有时效性,审核规范有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会官方网站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检察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工信部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 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cosdf.org.cn是本会全球唯一官方门户。本会是www.cosdf.org.cn域名的合法注册单位,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获ICP备案,依法享有该域名项下所有权利。
本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名称均为: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本会是“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的合法注册单位,依法享有使用权、运营权等一切权利。
第四条 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是本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窗口,是推进本会事业发展的网络载体,是本会发布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网站、微信和微博呈现的内容,包括LOGO、文字、图像、设计等信息未经特殊说明,其著作权均属本会。官方网站内容为本会共同享有的信息资源。
第五条 本会官网主要频道和栏目、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均根据本会宗旨、重点工作和主要项目而设立。其主要功能是:充分利用网络传媒,宣传本会工作宗旨,报道本会重点工作,展示本会公益形象,服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回应留学人员的所思所想并提供积极帮助,扩大本会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寻求与海内外的广泛合作。
第六条 本会宣传联络部是承担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建设和信息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本会总体部署,负责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建设、维护、管理、协调的日常工作;
(二)研究制定本会官方网站建设和完善的方案;
(三)协调本会与依托专业网络公司的相关业务工作,促进本会与知名专业网站的交流与合作;
(四)负责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信息的汇总、审核、发布、统计工作;
(五)负责本会网络知识普及和信息员队伍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
(六)负责对本会、本会各二级机构在官网发布信息进行把关。
第七条 为确保本会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的名誉度和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责权统一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与责任授权两种方式。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由宣传联络部把关,并报分管宣传工作的副秘书长审批;重大内容需呈报秘书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八条 本会各分支机构和重大项目若独自建立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需将工作方案报秘书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执行;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由专人负责,参与建设工作的人员需培训上岗。若其网站与本会官方网站互链需经秘书长办公会审批,并接受监管。
第九条 为保证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信息渠道畅通,建立本会信息员队伍。本会下设本会各二级机构第一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推荐有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人员作为信息员,向本会宣传联络部提供发布内容。
第十条 为体现网络信息的新闻性、时效性,信息员应在活动当天提供新闻稿件。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在及时传送动态性消息的同时,还应陆续提供背景资料、实施效果与活动影响等内容进行专题报道。
第十一条 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工作纳入本会工作机构日常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工作情况,检查、部署阶段性的相关工作,宣传联络部对信息员提供信息的质量、数量与时效性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评估。
第十二条 本条例经2020年11月20日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责任编辑:宣传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