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学习、培训制度

时间:

2020-12-21

发布者:

宣传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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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建设学习型机构的要求,提高全体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学习、培训主要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习以及岗位培训。

       第三条  员工均有接受政治理论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有关心学习培训工作和提出意见、建议的义务。

       第四条  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中央统战部部史、留学史、公益组织发展史;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章党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法律、语言、宣传等与业务相关的知识。

       第五条  组织学习、培训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及本职工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注重员工实际能力的提高。

       第六条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一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每周五14:00—15:00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的内容由综合办公室提前确定并通知全体员工。

       第七条  定期组织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充分提高员工自身综合学习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八条  鼓励并积极组织员工参与中央统战部、民政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

       第九条  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条  经批准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的员工,培训合格后,其培训费用、差旅费可全部报销,审批参照《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2020年11月20日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责任编辑:宣传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