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新闻舆论工作,增强本会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通报本会重要信息,阐述本会观点立场,更好地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所称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本会任命或指定有关人员,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规范性安排。
第三条 本制度实行归口管理,本会宣传联络部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五条 坚持与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做好本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本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本会信息公开,推动本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第六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 新闻发言人
第七条 本会指定专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期间,代表本会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言人按工作程序由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 新闻发言人应讲党性、讲政治、守规矩、有担当,应熟悉本组织、本行业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第九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二)代表本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三)协调新闻发布筹备、材料准备、信息传递、联络沟通等工作;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新闻发布
第十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工作情况;
(二)本会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情况;
(三)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涉及本会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需要对新闻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的事项;
(四)本会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设置议题,召开有针对性的新闻发布会;
(二)举行新闻通报会。对涉及本会的重大事项和活动,举行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三)互联网发布。通过本会官方互联网平台,发布相关信息,阐明本会立场、观点,说明有关情况;
(四)其他新闻发布形式。
第十二条 本会新闻发布执行一事一审批,新闻发布形式、内容需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未经本会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会名义或利用岗位身份擅自发布与本会相关的新闻信息。若由此引发消极影响或对本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会将严肃查处,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本会专项基金也将逐步明确并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2025年12月24日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后执行。
(责任编辑:宣传联络部)